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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酒店 母婴下楼时摔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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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住在临夏路某酒店的胡女士抱着怀中刚满月的婴儿下楼时,因酒店楼梯设计存在缺陷,胡女士和怀中的婴儿不慎从楼上摔下,两人不同程度受伤。事后,胡女士向酒店索赔,但因在赔偿金数额上存在分歧,双方未能达成一致。目前,此事仍在进一步协商中。   下楼失足母婴被摔伤   昨日下午5时,西部商报记者来到位于临夏路的某酒店,见到了就赔偿问题正和酒店方交涉的胡女士的亲戚沈先生等人,沈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情始末。沈先生说,12月1日晚8时,胡女士带着刚刚满月的婴儿从西宁来到兰州,住进了这家酒店。第二天上午9时,胡女士抱着婴儿从房间出来下楼时一脚踩空,重重摔下了台阶,她怀里抱着的婴儿也被甩了出去,母婴二人从十几级的台阶上一直滚落到楼梯处的平台上,婴儿当时就没了声息。沈先生告诉记者,听到楼梯上有了异常响动,他回头看时,发现胡女士已经满脸是血地躺在了地上,他急忙上前扶起了胡女士,此时胡女士一直在焦急地喊着:“快看看孩子,看看孩子咋样?”沈先生从地上抱起孩子查看时,怀中的婴儿已经没有了任何动静。“当时无论我怎么弄,孩子就是没有反应,不哭也不动,我想,这下孩子出问题了。”说起婴儿的情况,沈先生仍显得十分心痛。   酒店愿赔偿数额难商定   事发后,沈先生急忙将胡女士和婴儿送往兰大二院救治,经医院检查诊断,胡女士为右侧眉骨骨折,医院对其伤口进行了缝合处理,而胡女士刚满月的婴儿被初步诊断为受惊过度,至于有没有更严重的问题,还要观察几天后再进行进一步详细检查才能认定。沈先生认为,楼梯的拐角处扶手特别低矮,而且扶手并未遮挡住二楼楼梯最高处的两级台阶,酒店的楼梯设计不合理才导致胡女士母子受伤,于是向酒店提出了5000元的赔偿,对此,酒店表示无法接受。   酒店负责人何经理告诉记者,他承认酒店的楼梯扶手设计的确不合理,但是他们是租用别人的楼开的酒店,对于楼梯扶手他们没有权利改动,但是他们在墙上张贴了“注意楼梯”的警示标语来提醒顾客。何经理说,酒店应当进行赔偿,于是他提出赔付胡女士母子检查治疗费、误车费、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500元,对于沈先生等人提出的5000元的赔偿要求,酒店方不能接受。昨日,就赔偿金额问题,酒店方和胡女士仍没有达成一致。   律师观点:双方都有责酒店赔付态度应积极   甘肃法成律师事务所的周新皓律师告诉记者,他去现场看过后认为,此事件中酒店和胡女士本人都负有责任:酒店明知楼梯设计不合理,只做了张贴警告的行为,这并不能掩盖服务设施的缺陷,所以才会导致伤害事故出现,并且从严格意义上来讲,酒店的设施并不符合服务场所安全通道的要求,并且酒店方也有怠于配合的行为发生,应当负有主要责任;胡女士作为成年人具备自主行为能力,不慎摔下楼梯也有部分过错。沈先生所要求赔付的金额基本上是合理的,既然双方协商解决,酒店方就应该拿出积极的态度应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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